“成了!”兰华激动地说道。俞知乐为他高兴的同时,探头过去一看,顿时有些哭笑不得。什么成了,上面只是说,会帮忙牵线,给两人见面的机会,但是结果怎么样,能不能入教授的眼,就要看兰华自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转过念一想,以兰华的本事,只要有机会,想来入教授眼的可能性也很大。四舍五入一下,这可不就是成了么。俞知乐借了纸笔,让兰华把介绍人的联系方式抄下来。兰华收好电话号码,还了纸笔,又对俞知乐道完谢后,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兰华一边往外走,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。以俞知乐的耳力,明显能听到兰华紧张的低语声:“要去见教授,这身衣服不行。休闲衬衫太不正式了,有些失礼,也显得不够重视教授。得早点回去,趁着还有时间,赶紧挑一套合适的衣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后面说什么,兰华走远了,俞知乐没听清。但就光是这会听到的这些,俞知乐几乎已经能想象出兰华对着衣柜发愁的模样。大约也就只有去见梦中情人的男人,会东挑一件衣服,西挑一件衣服,西装铺满床铺。明明可选择的衣物有那么多,却还是和女孩子似的,觉得衣橱里少了一套衣服。

        偶像和梦中情人比起来,地位估计也相差不远。甚至对兰华来说,偶像还会更重要一些。毕竟兰华同族的雌性十分凶残,交配过后缺乏能量的话,可是会把雄性吃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,还不知道在哪里,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,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,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?

        一想到兰华也会跟怀春少年似的纠结穿衣打扮,俞知乐就忍不住捧腹。更甚者,以兰华的身家,说不准就不是对着衣柜纠结,而是对着衣帽间犯选择困难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也不知道兰华的‘追星之路’顺不顺利?

        俞知乐对兰华的事进行了追踪回访,这才知道,陈新德教授虽然不收学生了,但兰华的优秀打动了他。最重要的是,兰华是妖精。妖精寿命悠长,如果把他带在身边手把手地教会了,成为一个顶级法医以后,只要兰华愿意,哪怕隔很久才带一个徒弟。华国顶尖法医的数量,也都会大大增加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兰华不带徒弟,只是去大学讲讲课,受寿命影响,他一个妖能起到的作用,也会比十个人类法医要来得大。出于这个理由,陈新德教授就越发地觉得,不能把兰华拒之门外。他这把老骨头,为了华国法医界的未来,还是能再拼一次的。哪怕为此缩短上班的时间也值得。一时的好处,和长远的利益,这两样放一起,傻子都知道选哪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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