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听那位同事说,最近他们部门来了一位男实习生,长得帅气逼人,还特别潮流,并且善于社交没多久就与部门里的人混了个熟。而这人对宋墨尤为感兴趣,甚至可以说得上有些献殷勤。
这人每天都会主动送咖啡给宋墨,并且在打听到宋墨口味后,还经常做一些手工小蛋糕给宋墨。
宋墨不善于与人搞关系,对于这种过于热情的人,他通常是避之不及,但是这位实习生又会保持恰当距离,送咖啡时会连着宋墨旁边几位同事一起送,手工小蛋糕也会给周围人都分享一点。
宋墨也不好做那个唯一拒绝他的人,最后倒也与实习生混熟了。宋墨能觉察出此人对自己的过分热情,但是找不到理由拒绝他。
今天宋墨一去上班,就撑着下巴开始工作,但是没多久等休息时,实习生就又端了一盒提拉米苏送给他,提拉米苏上面还撒了一层厚厚的浆果,是宋墨近期最爱的口味。
宋墨刚想拒绝,实习生就桀然一笑,大方又得体地说:“宋前辈你就收下吧,我给别的前辈也送了。”
宋墨用余光扫视了一眼周围几个同事,他们桌上都放了个蛋糕盒子,他也找不到了理由再拒绝了,最后迫不得已收下了提拉米苏,但是又觉着每次都白收对方东西不礼貌,于是他又顺势拿了个桌上摆放的小娃娃递给实习生。
“小徐,这个送给你。”他也没注意到那是个什么,只是小徐看见后面色惊喜,然后接下了。
等中午即将下班时,宋墨突然在桌上找起了东西,发现上次付旬放在他桌上宣誓主权的棉花娃娃不见了。他有些焦急,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什么时候丢了。
他打算去茶水间接一杯咖啡先静一下神,却见小徐也走了进来,甚至直接挨在他旁边,想和他搭话邀他一起去吃午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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